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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新政策 从今年秋期开始—— 困境儿童上小学到高中全免费

    信息发布者:w13333698628
    2018-04-15 21:50:16   转载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于日前印发,针对全市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制度性安排,明确明晰了保障对象范围,明确了完善基本医疗康复保障体系,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

    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 医疗救助提高报销比例

    我市进一步明确困境儿童的保障范围为六类,即孤儿,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其他困境儿童。

    同时,明确了完善基本医疗康复保障体系。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我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今年秋季学期起 实现困境儿童12年免费教育

    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对建档立卡的学前教育阶段3岁至6岁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住宿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的职业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了依法规范落实监护责任,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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